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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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限制輸出貨品、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彙總表」之「其他相關輸出規定」六之規定
本文:
公告自明(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刪除「限制輸出貨品、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彙總表」之「其他相關輸出規定」六之規定。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九十三年十一月廿四日智國企字第○九三一一○一七六五-○公告及第○九三一一○一七六五一號函。
公告事項:「限制輸出貨品、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彙總表」之「其他相關輸出規定」六:「出口電腦程式相關產品二十三項(貨品號列及貨品名稱詳如附表)應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告之『電腦程式相關產品出口管理制度作業規定』辦理」之規定,玆因「電腦程式相關產品出口監視系統制度(簡稱EMS制度)」將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停止實施,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依該制度所定之「電腦程式相關產品出口管理制度作業規定」同時廢止,爰配合刪除旨揭輸出規定
2004-12-1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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