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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海關10項措施推動經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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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海關總署副署長、廣東分署主任孫松璞表示,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是中國規模最大、範圍最廣、在不同體制框架下的區域組合;中國海關為支持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制訂了十項措施。

2005年年初,泛珠三角9省(區)的17個海關單位經過反覆醞釀,廣泛徵求9省區政府和相關部門意見,研究制訂了《海關積極參與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十項措施》並報經總署審核同意。

《十項措施》的內容涵蓋了海關業務的多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加速泛珠三角區域大物流的形成和發展,打造海、陸、空便捷通關通道,促進貨暢其流;二是深化改革,強化監管,提高海關對加工貿易的監管效能,促進泛珠三角區域加工貿易轉型升級;三是認真落實「CEPA」,促進9省區與港澳之間的經貿合作,積極拓展中國海關和港澳海關的合作領域,推進貿易便利化;四是保持打擊走私的高壓姿勢,形成綜合治理的大格局,維護泛珠三角區域公平公正的進出口秩序。據統計,2005年上半年,泛珠三角區域進出口總額達2273億美元,比2004年同期增長16.7%,佔中國進出口總值的35%,貿易順差為263億美元。其中出口1268億美元,增長23%;進口1005億美元,增長9.5%,泛珠三角區域海關合作開局良好。

孫松璞表示,泛珠三角區域海關將本著求真務實、先易後難的原則,穩步推進《十項措施》的落實。以「多點報關、機場驗收」模式,爭取年內實現將泛珠三角其他8省(區)省會城市及廈門與新白雲機場聯結,順應貨物落地後直接運往廠房或從廠房直接送上飛機的便捷流通需要,降低企業物流成本。此外大力推進21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其中12項爭取年內見成效。

  2005-7-27  ( 香港商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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