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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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杜冒名辦理貨物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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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總局表示:曾有不少廠商向海關申訴,指稱遭人冒用公司名義辦理貨物進出口通關。經各關稅局訪查發現,類此案件多數報關業者僅能提供委託人之名片及聯絡用行動電話號碼,而在傳輸報單資料時,也未進一步查證委託人之確實身分,以致案情曝光後,對委託人之身分交代不清而遭受牽連,誤觸法網。

關稅總局呼籲報關業者於收受委託報關文件時(尤其是新委任報關廠商),應立即以廠商名稱或統一編號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網站(www.trade.gov.tw)或全國工商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w2.tpc.gov.tw/phnsweb/default.htm)查得該公司之[廠商基本資料]或[縣市政府營利事業登記公示詳細資料],再以其中列載之電話號碼向該廠商確認(網路上查得之通訊資料應該可採信的);並將受話人姓名、職稱等作成記錄,以備查考。若廠商表示並未報運該批貨物出口者,請立即向海關通報查緝,以打擊不法。

關稅總局同時也籲請進出口廠商儘速申請加入[防止冒用優良廠商報關查對系統],即能隨時掌控通關線上有無自己公司之申報案件,以防杜遭人冒用。以往曾有許多遭冒用之廠商無辜成為限制出境的受害者,其後雖經提起行政救濟而獲得平反,但經歷冗長的司法救濟程序,仍不免訟累。

走私活動嚴重破壞經濟秩序,甚至危及國家安全,有賴全民通力合作始能有效消弭走私犯罪。此外,檢舉走私每案最高獎額高達新台幣480萬元,為使明天的生活會更好,關稅總局呼籲全民共同加入打擊走私行列。

  2005-7-5  ( 關貿會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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