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標題:
貿易局簽審文件及原產地證明書電子申辦說明會
本文: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配合貿易便捷化,依據行政院「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貿易便捷化/網路化」計畫,重新建置簽審文件及原產地證明書資訊系統,預訂於本(94)年8月擴大受理簽審文件及原產地證明書電子申辦。
由於未來新作業較現行作業改變幅度頗大,為利相關作業之推行,貿易局自本年6月初,已對70個產證簽發單位辦理10場教育訓練,俾落實未來所有產證簽發單位一律採用電腦核發原產地證明書。
另為使相關業者瞭解未來申辦作業方式,貿易局將自6月21日至7月13日於北、中、南3區及新竹科學園區分別舉辦10場說明會(詳附件),迄今報名人數已逾千人,歡迎出進口廠商、相關業者、產證簽發單位及有興趣人士儘速報名,以免向隅。相關訊息請逕至http://www.tca.org.tw/train/D06c00966.asp查詢或電洽貿易局貿易服務組(電話:02-23977380/23977381/23977384)。
未來請業者多加注意申辦作業將有下列改變:
一、 簽審文件將改採全面電子方式申辦
電子申辦方式可透過貿易局網站直接輸入資料,或可經由關貿網路及汎宇電商2家通關網路服務公司轉送電子資料方式申辦。除貿易局電腦系統故障及申請遺失補發案件外,不再受理書面方式申請,如申請人仍需臨櫃申請,貿易局備有電腦設備,供其自行輸入簽審文件資料,必要時提供適度協助。
二、 簽審文件電子申辦類別由2種擴大為12種
現行簽審文件電子申辦類別僅輸出入許可證2種,本年8月起全面擴大為輸出入許可證、輸出入光碟製造機具申報書、華盛頓公約許可證、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國際進口證明書、戰略性高科技貨品進口保證書、聯合國禁止化武公約列管化學物質最終用途保證書等12種文件。
三、 未來原產地證明書改以電子方式申辦
目前原產地證明書採書面申請,未來改採電子申辦,出口人可透過貿易局網站直接輸入資料,或可經由關貿網路及汎宇電商2家通關網路服務公司轉送電子資料方式辦理。
四、 未來所有產證簽發單位一律採用電腦核發原產地證明書
未來簽發單位需透過Internet連線使用貿易局原產地證明書系統核發產證,另該等單位將視情形需要設置公用電腦設備,供出口人自行輸入產證文件內容。經核准之電子產證案件可由簽發單位或出口人自行列印;惟產證書面文件仍應由簽發單位完成核章、用印手續。
2005-6-17 ( 國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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