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標題:
5月18日起澳門貨物出口可經廣東口岸
本文:
澳門出口歐美貨物,五月十八日開始可以利用廣東口岸中轉,不再局限於澳門機場或取道香港。將於該日正式實施的粵澳過境貨物新措施,可利用EDI報關,亦或用官方認可的文件報關,澳門報關文件必須用中文填寫。
新的出口途徑開通後,澳門貨物將來可以選擇取道橫琴口岸,再運往深圳鹽田港、廣州新白雲機場或深圳黃崗口岸出口。澳門出入口商會理事長徐偉坤表示,相信經中國大陸中轉,可節省時間及費用。
澳門海關口岸監察廳代廳長周澤深表示,二○○五年四月八日,粵澳海關在珠海舉行通關合作研討會,並達成關於粵澳過境貨物的實施方案。粵澳過境貨物是指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口,通過廣東省境內的陸路運輸,並繼續運往境外的貨物。粵澳過境貨物的對象,是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貿易經營人,利用廣東省各口岸把貨物輸往最終目的地不是中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包括香港)。
按澳門現行的《對外貿易法》規定,澳門海關會以關函形式通知中國海關,澳門海關亦會在運輸工具上加上海關的關封。使用有關新措施的貿易經營人,可利用EDI報關或用官方認可的文件報關。
周澤深特別提醒,報關時有些事項需要注意,如經營人在準照的第十三欄、申報單的第十欄,以及EDI報關文件的運輸方式一欄中,所填寫的運輸方式,以最終在中國口岸運送到其他國家或地區的運輸方式來決定。即選擇空運的,必須填寫廣州新白雲機場;海運則必須填寫深圳鹽田港。
其次,在準照的第十二欄、申報單的第六欄,以及EDI的補充資料欄內,應填寫經中國運輸到外國口岸的名稱。周澤深表示,貨物描述一欄,必須以中文填寫;另外,涉及金額不能填寫「MOP」(澳門元),須填「澳門元」。
中國海關總署拱北海關關口辦主任陸堅保表示,粵澳過境貨物新措施下,拱北海關包括橫琴海關,不會再檢查已經澳門海關查驗過的貨品,並爭取在接單後半小時完成過關程序。
陸堅保表示,拱北海關具體負責經橫琴海關過境貨物的通關手續。在兩地海關就粵澳過境貨物的措施達成共識下,拱北海關相當重視及已作充分準備,可以滿足粵澳過境貨物利用橫琴海關的需要。
由於拱北海關具體負責過境貨物監管,拱北海關將與澳門海關溝通協調,加強聯繫及配合,通過粵澳海關與聯絡員做好兩地海關的監管工作,爭取在接單後半小時完成,縮短查閱時間。兩地海關都設有熱線電話,方便諮詢及聯繫,亦有關員負責監管。
2005-5-17 ( 澳門日報 )
相關網站連結
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5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