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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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局開放8項大陸物品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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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本(94)年4月19日召開例行性每2個月1次的開放大陸物品輸入審查會議,邀請農委會、衛生署、關稅總局、海關、工業局及相關產業公會,共同針對廠商及公會建議開放進口之大陸物品項目進行審查。
貿易局表示,本次會議共審查23項貨品。會中初步同意開放:鹽基性染料、輪胎簾布、供製輪胎簾布用之合成纖維製單絲、人造纖維聚四氟乙烯貼合織物、中厚鋼板(厚度50-150mm)、數位有聲筆、陶瓷製外殼本體含本體蓋及推桿等8項貨品,其中輪胎簾布及合成纖維製單絲即日起至95年3月31日止限量進口2,500公噸,由台灣區橡膠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絲織工業同業公會分配並轉報工業局核發進口同意文件,本項限量進口規定將於實施期滿後重新檢討。
貿易局指出,「輪胎簾布」及「合成纖維製單絲」於去(93)年審查會同意開放各1,500公噸進口,為期1年。此一限量限期之開放措施於本年3月31日到期,基於增強我輪胎外銷競爭力之考量,嗣經決議現行限量開放進口措施繼續實施1年,且開放進口數量較去年各增加1,000公噸,以應業者需求,開放限期至95年3月31日止(以運輸工具抵達日為準),屆時再視國內外市場供需情況進行檢討。
該局復指出,國內中厚鋼板供應不足,鋼鐵價格居高不下,此外,90mm以上之超厚鋼板國內尚無供應,為充裕國內鋼品之供應,抑制價格持續上揚,審查會爰決議開放該項鋼品進口。
此外,本次會議經討論應保留之項目,尚有「聚酯短纖線紗」等3項,「聚酯短纖線紗」1項請建議廠商提供特定規格資料後,由工業局、台灣區人造纖維紡紗工業同業公會及台灣區人造纖維製造工業同業公會重新考量國內是否確有產製,若無產製,則可提下次審查會議。「含聚丙烯腈多股(合股)或粗股紗」1項則請工業局再與台灣區人造纖維紡紗工業同業公會及台灣區人造纖維製造工業同業公會評估分析開放色紗之可行性後再議。「非晶質鐵心」1項請原建議廠商提供貨品詳細資料,由貿易局洽財政部關稅總局確認貨品號列及貨品名稱後再提下次審查會議。
前述同意開放進口項目,貿易局將於陳報經濟部核定後公告實施,廠商進口該等大陸物品時,仍須依照一般輸入規定辦理。
2005-4-20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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