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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保稅物流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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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第一四六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鹽田區人民政府和鹽田港集團等提交的《鹽田港後方陸域舊村搬遷有關問題的請示》,具體內容為整合鹽田港區後方土地資源,將其後方陸域三個村的整體搬遷,空出的二十三萬平方米土地將作為物流用地,確保「保稅物流園區」的早日啟動。
中國大陸國務院辦公廳同意深圳鹽田港保稅區作為「區港聯動」的第二批試點單位,規劃面積零點九六平方公里。由於鹽田港區的迅速發展,目前鹽田港區後方的幾個村已處在貨櫃箱的堆場和停車場的包圍之中,將要整體搬遷的鹽田三、四村二個村正處於「區港聯動」選址用地範圍,西山嚇村則位於鹽田港中港區。三個村共一千零四戶,土地面積二十三點零二萬平方米,將按照等面積土地置換的原則,與區內八個未開發的地塊置換。
「區港聯動」試點,其內涵可用「政策疊加、優勢互補、資源整合、功能集成」概括。園區除繼續享受保稅區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稅、海關特殊監管等方面的政策及港區原有的政策外,在稅收政策上,還疊加了出口加工區的政策,即實現中國境內貨物的進區退稅,從而改變保稅區現行的「離境退稅」方式,降低了企業的運營成本。在中轉集拼方面,中轉貨櫃在物流園區可以進行拆拼箱,改變以往只能整箱進出的現狀。政策疊加的結果是對貨物的流動來說,「一線放得更開,二線管得嚴密」,區內真正實現貨物自由流動。
對鹽田港保稅區而言,通過和鹽田港區在形態、資源上的整合、集成,促進貨物在境內外快速集拼、快速流動、快速集運,帶動資訊流、資金流和商品流的集聚和輻射,形成了優化組合。將集成「國際中轉、國際配送、國際採購和國際轉口貿易」四大功能。
深圳市保稅區管理局副局長朱雲生宣布,「區港聯動」是2005年深圳保稅區招商引資的「主攻方向」,將有限的資源、更優勢的政策、更便利的條件,向在保稅區投資的老企業實行傾斜,積極鼓勵效益好、產值大、附加值高的企業在「聯動區域」設立地區總部、研發機構、生產基地和採購配送中心,並在企業設立、土地出讓等方面給予優惠,確保一批大型物流企業、採購中心、研發中心順利進駐。
2005-3-24 ( 香港大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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