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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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公告終止對我輸歐盟聚酯棉之反傾銷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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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表示,歐盟執委會頃於本(94)年3月17日公告(第L 71期歐盟法令公報),歐盟將自本年3月18日起終止對我聚酯棉(Polyester staple fibres, 歐盟稅號:55032000)之反傾銷稅措施。
歐盟自77年12月16日起對我輸歐聚酯棉課徵反傾銷稅,迄今歷時16年,其間歐盟曾分別於81年10月19日及88年7月29日兩次複查公告中,裁定就本案繼續課徵5.1%至15.8%不等之反傾銷稅。前(92)年12月19日歐盟執委會再度公告對本案展開全面性期中複查,最後認定我國相關出口廠商之傾銷差率(dumping margin)係屬微量(低於2%),爰公告自本年3月18日起終止對我聚酯棉課徵反傾銷稅。而依據歐盟執委會本次公告結果,歐盟將繼續對自韓國進口之聚酯棉課徵5.7%至10.6%不等之反傾銷稅;中國大陸輸歐聚酯棉亦將自公告日起被課徵4.9%至49.7%之反傾銷稅,沙烏地阿拉伯被課徵反傾銷稅率則為20.9%。
依據我國海關統計資料,去(93)年我輸歐盟聚酯棉產品總值約為9千萬美元,占我國總出口比例為0.38%,歐盟對我聚酯棉反傾銷措施終止後,預料將有助於提升我相關業者在歐盟市場之競爭力。為維護我廠商權益,貿易局於歐盟對我課稅期間曾提供律師費補助協助我相關廠商應訴,未來該局將續透過我駐歐盟代表處經濟組取得各項最新訊息,並隨時提供予我國內相關公會及業者參考因應。
2005-3-22 ( 歐盟執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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