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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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雙向貨運包機交通部完成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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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已完成「雙向」貨運包機規劃,並送交陸委會。根據該規劃案,未來貨運包機雙向對飛每天至少兩班,我方將開放中正及小港兩機場,華南地區以港、澳作為第三飛航情報區,華北則以那霸及濟州作為第三飛航情報區。未來利用空運載運的貨物以高科技產業的電子產品為主,且將突破過去限制,載運物品包括「兩岸為目的地的貨物」,而非只是單純的轉口貨。
根據北京台協會長謝坤宗表示,如是雙向對飛,中共國台辦將樂觀其成。
交通部次長張家祝說,那霸及濟州雖是分屬日本及韓國領地,但以此作為兩岸雙向對飛的第三飛航情報區,並沒有任何技術上的問題。根據一九九四年芝加哥合約的規範,航空器通過任何國家的空域,只要是屬於「無害通過」,都必須被充許,最多第三國會向航空公司徵收「領空費」。
換言之,未來貨運包機業者將貨運載往華南,則須通過港、澳;但如果運往華中或華北,則通過那霸及濟州。張家祝說,陳總統在兩岸春節包機即將劃下完美句點的前夕,再提出「貨運包機」的想法,這代表陸委會在促成兩岸直航的政策上,已有進一步的想法。
航政司長林志明表示,為促進貨運便捷化,交通部曾在民國九十二年九月提出航空貨運便捷化措施,當初是以「單向、中停、每日一班」作為與對岸談判的訴求,不過由於大陸希望「雙向對飛」,因此,該項貨運便捷化措施最後並未執行。
張家祝說,除了貨運包機外,陸委會對海運直航也積極規畫。因此,兩岸三通「先海後空、先貨後客」立場並未改變。在海運便捷化措施方面,過去不能載運以「兩岸為目的地的貨」的限制,未來在雙方坐下來談後,希望突破並載運以兩岸為目的地的貨。
2005-2-17 ( 工商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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