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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業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 基隆關即起至2/29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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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自即日起,辦理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籲請符合資格的報關業者於今年2月29日前,檢具申請書向基隆關業務二組提出申請。

基隆關依據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33條及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自即日起,至二月二十九日止,辦理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只要符合資格的報關業者都可提出申請。

基隆關指出,提出申請的報關業者,經審核符合降低貨物抽驗比率條件者,該關將書面通知,並依相關規定予以降低進、出口貨物抽驗比率。其中,具備安全認證優質企業的報關業者,其降低抽驗比率為51%以上至75%;第1類報關業者,其降低抽驗比率為26%以上至50%;第2類報關業者,其降低抽驗比率為25%以內。不過,辦理報關的貨物依規定必驗者,不得降低抽驗比率。基隆關進一步提到,降低抽驗比率的時間為期1年,也就是自113年4月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

基隆關表示,經審核符合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的報關業者,在降低抽驗比率期間,一旦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該關將立即取消其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的資格,如下:

(一)違反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24條第4項、第25條第3款、第5款規定,經海關依法處分情事。(二)申報的進、出口貨物有違反海關緝私條例規定,其所漏進口稅額、溢沖退稅額或經處分沒入貨物的價值超過新臺幣十萬元,經海關依法處分,該年度合計3次以上,且逾該年度報單總數量千分之2。(三)申報的進、出口貨物有侵犯智慧財產權或違反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規定,經主管機關依法處分,該年度合計3次以上。(四)報關業者經依關稅法受警告或罰鍰處分,並完成送達程序,該年度合計六次以上。(五)當年度受停止報關業務處分。(六)其他違法情事。基隆關籲請符合資格的報關業者踴躍提出申請,相關申請書表可在該關網站下載列印,若業者還有任何疑問,可電洽(02)24202951分機5414。
  2024-1-11  ( 記者趙智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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