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標題:
中國成衣輸出大增料加徵出口稅
本文:
1月份中國大陸紡織服裝出口依然強勁,業界普遍預期,中國將進一步調高紡織服裝出口關稅和商檢費,或實行其他主動措施,以控制出口增長。
有業者則反映,中國OPA(外地加工)服裝企業由於生產需要,部分產品需多次進出,導致同一產品被重複徵稅。
業內人士表示,採取OPA方式生產的服裝企業,一般是按照原產地規則的要求,將產品的大部分工序在境內完成,部分工序移到境外進行,成品的原產地是境外國家或地區。
例如,某境內公司採購原料和配件後,先進行一些前期加工,然後把料件出口到境外的屬下公司加工裝配,有些再次回到境內公司進行最後的整燙包裝,然後出口到歐美;有些則從境外直接發至客戶。
有數據顯示,1月廣東紡織服裝加工貿易出口4.4億美元,佔總出口額的44%,相當部分加工貿易企業都採用了OPA方式出口,部分企業OPA出口額更高達90%以上。因此,配額取消和對OPA產品的多次徵稅,將導致一些加工貿易企業考慮將定單轉到中國工廠完成。
業者亦表示,由於配額取消和此次開徵出口關稅實際稅賦較低,近期企業定單依然充裕,紡織服裝出口仍然迅速,大多數企業預期中國將會通過提高出口關稅和商檢費,或其他主動措施限制出口增長。
同時,中國紡織服裝行業出口大幅增加也令企業越來越擔心引致歐美國家的反傾銷,雙重因素影響下,企業接單時左右為難、綁手綁腳。
有企業反映,部分海關對出口紡織服裝進行了全查全驗,導致部分紡織服裝出口通關效率降低;雖然推行了「總擔保」,但在執行上各關不一致。有的海關通關時要求企業提供「總擔保」的正本,有的海關則只需提供複印件;出口關稅「網上支付」的推廣則因銀行營業時間與海關工作時間不一致受到限制。
為保證中國紡織服裝出口通關效率,中國各級海關近期紛紛採取優先服務和專門服務等多項措施,如廣州海關制訂了《出口應稅紡織品服裝通關指引》。海關官員稱,由於政策實施初期,各項措施配套仍在磨合,對紡織服裝出口的管理仍存不足。
2005-2-14 ( 澳門日報 )
相關網站連結
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5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