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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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倉庫大陸物品限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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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稅總局對保稅倉庫及國際物流中心,存儲未經公告准許輸入之大陸地區物品限制放寬,今後准許其以原型態或經重整後,轉售保稅工廠、加工出口區與科學園區內事業廠商,此將有助於提升國際物流中心、保稅倉庫、加工出口區及科學園區等事業廠商的營運商機。
關稅總局表示,從事重整業務之保稅倉庫,含自用保稅倉庫,准許進儲未經公告准許輸入之大陸地區物品,轉售保稅工廠、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或科リu業園區事業。其次,核准從事重整業務之帳用電腦化保稅倉庫,含自用保稅倉庫,亦可進儲未經公告准許輸入之大陸地區物品,經重整後全數外銷。
2005-2-5 ( 工商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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