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標題:
入境攜菸酒超過免稅量 申報免罰
 
本文:
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務必依規定向海關申報,以免受罰。財政部表示,行政院核定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修正條文自明(一○二)年一月一日施行,依修正規定,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酒類一公升,捲菸二百支或雪茄二十五支或菸絲一磅),且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將依超過數量處罰鍰並沒入。

依菸酒管理法規定,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除由海關沒入外,並按每條捲菸、每磅菸絲、每二十五支雪茄或每公升酒處以罰鍰,其罰鍰計算基準為捲菸每條處新台幣五百元罰鍰、菸絲每磅處三千元罰鍰鍰、酒每公升處二千元罰鍰。
  2012-12-17  ( 台灣新生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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