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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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中國內貿航線 外商將被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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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為保護國內航運業,推出《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自明(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明文禁止外國航運企業參與經營內貿航線,且禁止使用外國籍船舶經營水路運輸業務,作為保護五星旗船隊,以免內貿貨源被外國船公司分食。

據該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國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水路運輸業務,也不得以租用中國籍船舶或者艙位等方式變相經營水路運輸業務;第十六條又規定,中國水路運輸經營者禁止使用外國籍船舶經營水路運輸業務,除非中國籍船舶運力不足、並且船舶停靠港口水域為對外開放港口水域、經中國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許可後,才可在規定期限或航次內臨時使用外國籍船舶運輸。

近年中國航運業備受運力過剩、全球經濟蕭條等因素困擾,此次中國政府展現對航運行業補助決心,期望能進一步輔助苦苦掙扎中國航運業。

中國水路運輸市場資源配置主要由市場機制發揮作用,對於市場機制不能有效發揮作用時,中國政府遂採取必要調控措施,以維護水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航道資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該條例分為總則、水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活動、水路運輸輔助業務、法律責任、附則六章。
  2012-10-25  ( 台灣新生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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