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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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關電子封條監控系統 17日起整合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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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關稅局跨境移動安全電子封條監控系統」將自本月十七日起進行第一階段整合測試。整合測試期間,採用雙軌作業,參加測試之轉口櫃除加封電子封條外,免由關員押運並徵收電子封條加封費,其餘參加測試之貨櫃除加封電子封條外,仍須由關員押運並徵收押運費,惟免徵收電子封條加封費。若遇監控系統及港區門哨系統維護、故障或停電時,則恢復單軌人工作業方式。

使用被動式電子封條替代人工押運之「使用範圍」為起運地與運往地現行已配置可讀取貨櫃電子封條號碼之手持式讀取器或固定讀取器等設備以供回傳資訊者,得以加封電子封條替代人工押運。

使用時機方面,進口貨物為三角貿易、報單放行附帶條件為需押運或加封電子封條者、海關核批押運或加封電子封條者;出口貨物則為退運、復運出口、國產菸酒出口裝船或出口退關、海關核批押運或加封電子封條者;轉運貨物為海關核批押運或加封電子封條者;艙單階段貨物:海關在准單核發前如認為需加封電子封條者。轉口貨物部分,「轉口貨物通關及管理作業要點」第十三點所列海關指定及電腦抽中押運之轉口貨物,惟下列轉口貨物仍應依規定辦理人工押運:武器、彈藥及毒品(含管制藥品);經海關認為有必要者(如接獲密報、通報或有其他可疑情事);船用品。

高雄關稅局指出,參與第一階段整合測試之機關、航商及倉儲等相關業者請依該局「跨境移動安全被動式電子封條監控系統標準作業程序草案」、「跨境移動安全被動式電子封條監控系統異常處理作業程序草案」及「CY管制站異常代碼及處理說明表草案」等相關規定辦理。高雄港轉口押運櫃另需依該局公告之「高雄港轉口櫃免押運作業」規定辦理其相關作業,港區門哨之異常代碼與管控機制仍以現行「高雄港轉口櫃RFID電子封條押運系統」之判斷邏輯為主。
  2012-9-10  ( 台灣新生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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