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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海關將設窗口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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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兩岸海關合作協議的實施,財政部未來將在ECFA經濟合作委員會海關合作工作小組下成立稅則、關稅估價、AEO、RFID、電子資訊交換及貿易統計等工作分組,負責推動各合作事項,並就後續推動工作與期程擬定工作計畫。同時,財政部與陸方海關也將成立聯絡窗口及聯絡熱線,溝通處理業者及台商所遭遇的通關問題。此外,財政部將持續展開協議相關宣導工作,向台商及國內進出口相關業者說明協議相關機制,使業者均能享受該協議的好處。
財政部關政司昨(十三)日表示,兩岸海關合作協議之簽署對兩岸貿易將可帶來極大效益,包括(一)雙方海關建立溝通平台,及時解決通關問題,維護台商權益。(二)進行AEO、RFID及建立電子資訊交換系統等關務技術合作以便捷貨物通關,降低業者營運成本。(三)合作打擊走私,維護國民健康及社會經貿安全;各項合作有助建立起兩岸優質通關環境。(四)落實ECFA貨品貿易協議執行,使ECFA貨物能順利通關並享受優惠關稅,進而促進經濟發展。
中國大陸已成為我國第一大出口市場,也是我國第二大進口來源地,屬我國最大貿易夥伴,財政部指出,去(一○○)年雙邊貿易總額達一二七五·六億美元,海關負責貨物通關與監管,在兩岸貿易量如此龐大的情況下,雙方海關合作更顯重要。
由於ECFA早收項目六○八項將於明(一○二)年起全部適用零關稅,未來ECFA貨品貿易協議也將擴大免關稅項目。財政部表示,為確保ECFA有效實施,同時避免因貨物通關之查核事項,例如關稅估價、稅則分類及原產地認定之見解不一,而影響適用零關稅或產生其他影響ECFA效益情事,雙方海關實有加強合作之必要。雙方經多次協商並終獲共識。
財政部表示,兩岸海關合作協議文本包括總則、海關程序、海關合作、請求程序及其他等共五章計十七條條文,協議規定雙方關務程序應遵循國際規範,符合透明化原則,運用風險管理。
2012-8-14 ( 台灣新生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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