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標題:
兩岸海關攜手簽署合作協議
本文:
「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昨(九)日在第八次「江陳會談」中,由海基、海協兩會正式完成簽署,這項兩岸重大協議,訂有十二項合作內容,除了包括雙方海關應注重識別高風險企業及貨物,實施優質企業(AEO)認證制度,便利貨物通關外,還有相互通報海關規定、提供特定通關資料及走私資訊等。整體來說,除有助簡化兩岸貨物通關程序,降低業者營運成本,並有助於杜絕兩岸非法貨物走私,也為兩岸海關在貨物通關合作上,開創歷史新頁。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昨在會談中確認「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及「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文本內容,並針對投保協議共同發表「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江丙坤表示,兩項協議的簽署代表ECFA後續協商已逐步落實,象徵兩岸經貿合作架構的進一步深化。對於近期兩岸經貿相關議題的協商發展,雙方積極推動相關議題商談與溝通,也取得相當進展,但互惠互利的兩岸經貿關係,應該體現在對兩岸間體制、產業發展及總體經濟規模方面客觀差異性的尊重,也應為兩岸各自及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提供積極與正面助力。
昨日會談中,包括ECFA的階段性成果,以及旅遊、空運、海運、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食品安全、醫藥衛生等協議。
兩會下次會談協商議題方面,雙方同意以ECFA後續協議包括服務貿易、貨品貿易、爭端解決等為主,任何一項達成共識,就可以簽署協議,雙方也同意將服務貿易協議列為後續會談優先簽署的議題。
海基會表示,本次會談的圓滿完成與ECFA後續兩項協議的順利簽署,象徵兩岸制度化協商穩定有序運作、ECFA成果逐步累積擴增。
2012-8-10 ( 台灣新生報 )
相關網站連結
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5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