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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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廠商營業稅 海關擴大記帳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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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擴大保稅廠商營業稅記帳範圍,配合修正「外銷品進口原料營業稅記帳沖銷作業規定」,將得記帳沖銷營業稅之出口報單類別,由現行僅限於G五報單進一步擴及B九報單,以減輕業者資金積壓,該項鬆綁作業,預定於三月三十日起實施。
關稅總局表示,新增作業方式為科學工業園區園區事業、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及農業科技園區園區事業非保稅產品,於駐區海關申報B九出口報單出口,須辦理沖銷營業稅者,該報單「統計方式」欄應填報○一、○二、○五、○六;「買方海關監管編號」欄應填報「營業稅自行具結記帳廠商編號」,且整份報單應逐項於「主管機關指定代號」欄第一項填報「NB」非保品代碼,未填列者視同不申請沖銷。其餘規定則同現行營業稅記帳沖銷作業方式辦理。
本項作業規定鬆綁之新措施,可擴大營業稅記帳範圍,降低保稅廠商營業成本,提升對外出口競爭力。
2012-3-28 ( 台灣新生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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