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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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航體制改革 台灣港務公司績效導向提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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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數十年推動的台灣航港體制即將改革,以政企分離概念,三月分別成立「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與「航港局」。高雄港務局副局長黃國英昨(十五)日指出,台灣港務公司經營,未來將以企業組織取代行政組織,並以績效導向的經營模式,提升營運效率。
為利港務公司成立後,各項業務推動順遂,高雄港務局於昨日舉辦「配合港航體制改革業務調整說明會」,向港航各界說明,港航體制改革後,交通部航港局及台灣港務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的運作及營運發展情形。說明會由高雄港務局副局長黃國英主持,港航各界及航商業者約有一五○人出席。
原交通部所屬基隆、台中、花蓮及高雄等四個港務局,已奉行政院核定自下(三)月一日統合改制成立為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而各港務局經管之業務,除與公權力執行之相關事項劃歸交通部航港局外,其餘業務將由新成立的台灣港務公司概括接續經營。
有關改制後組織變革情形、業務營運發展、客戶關係維持等,與港航各界密切相關,也因此深受港航各界關注。
該局業務組長張雅富於會中進行簡報,就相關事項,進行詳細介紹及說明,包括:(一)該局為配合台灣港埠公司成立,業務單位的組織變更及業務調整概況、各科業務內容及聯絡窗口;(二)交通部航港局之組織與權責,以及原屬高雄港務局經管業務移轉航港局之項目;(三)原高雄港務局航商業者簽訂之設施租賃契約、合作興建契約或BOT契約等之效力、權利義務、及後續應辦程序。
高雄港務局會後進一步表示,立法院已通過「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交通部正式成立台灣港務公司,未來將發揮「對內協調分工,對外統合競爭」之綜效,奠定台灣港口在亞太地區營運競爭力。
台灣港務公司總公司規劃設置於高雄市,並發展高雄港為亞太地區主要海運中心,高雄港仍將持續提供優質、成本合理和友善之經營環境,並期許和業者更緊密合作,以發展全方位加值物流和貨櫃轉運港,以達到航商、公司雙贏局面,並再創風華。
2012-2-16 ( 台灣新生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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