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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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攬業培訓AEO 無「法」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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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正積極輔導推動優質企業(AEO)的同時,身居全球供應鏈重要服務行業的海攬業,在推廣AEO供應鏈安全專責人員培訓上,卻面臨無「法」著手之憾,業界亟盼海關能進一步輔導。

台北市海運承攬運送公會昨(十)日召開常務理監事暨各小組召集人會議,由理事長陳木枝主持,由於下周理事長將與常務理事楊庶平(FIATA副會長)率團赴瑞士出席FIATA大會,出國期間理事長職務將由葉建明代理。

行政院經建會財經法制協調服務中心日前去函公會,希望就政府發展國際物流服務業,提升我國全球運籌能力,針對國際物流服務業發展範疇提供意見,昨日會中亦針對該案進行討論,弘茂運通公司提出二點建議,將由公會回函法協中心。

弘茂運通指出,依經濟部物流年鑑,國際物流相關行業由於多達十九種業別,建議政府應建置跨部會之事權統合督導機構。尤其目前正值政府改造計劃之時,更應考慮建置此一組織,以協助各行業之輔導及整合資源,對外統一運作,以提高全體行業之效率。

對於AEO推廣部分,弘茂運通強調,海攬業為全球供應鏈之重要服務行業,但修法時程過於緩慢,海攬業仍未納入海關的管理業別,因此海攬業在推廣AEO供應鏈安全專責人員培訓時產生困擾,期海關能加速時程,與交通部協商儘速訂定法規,以利海攬業能進一步提高服務功能。

為打造台灣成為亞太區域物流加值及供應鏈資源整合重要據點,行政院已於去(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核定「國際物流服務業發展行動計畫」,該計畫為提升我國物流運籌之國際競爭力,採滾動檢討並研訂新的具體措施與分年執行事項。
  2011-3-11  (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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