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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港埠規劃案 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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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經建會委員會議昨(三十一)日討論通過「馬祖港埠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計畫(九十八年至一百年)」計畫書案,未來將作為該港區辦理各項發展計畫及營運管理依據。
該案係將馬祖港埠發展定位為馬祖對外及各島間之主要客貨運港口、兩岸小三通港口、結合觀光及親水性港口。預定發展計畫包括︰「馬祖地區港埠建設計畫」(已納入「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項下)、「福澳港區建設計畫」等,民國九十八年至一百年間,需請中央政府投資之概估總經費需求約一○·八九億元。
經建會指出,國內港埠建設目前已建立中長程規劃機制,係由交通部首先針對整體商港發展策略、各商港發展定位及功能等,研提以五年為期之「台灣地區商港整體發展規劃」報行政院核定後,再由高雄港等六大港群規劃,據以擬定各港群之中長程整體計畫,也就是港群之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計畫,再逐案報經行政院核定後據以實施。交通部因此提報馬祖港埠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計畫,作為該港區未來賡續辦理各項發展計畫及營運管理依據。
2009-9-1 (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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