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標題:
高雄關:進口應依實際交易申報
本文:
高雄關稅局最近查獲多起廠商報運進口水產品,報關時檢附之發票涉有偽造、變造或不實情事,由於該類偽、變造報關發票案件罰責甚重,
高雄關表示,報關發票涉有偽造、變造或不實情事,海關除追徵所漏稅費外,並依海關緝私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處以所漏進口稅額二至五倍罰鍰;營業稅漏稅金額部分,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五十一條第七款規定,處營業稅漏稅額一至三倍罰鍰。
2009-8-31 (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
相關網站連結
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5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