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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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 產地證明書電子化
 
本文:
為配合產地證明書電子化作業,關稅總局公告產地證明書電子化作業及新增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將自本(八)月二十六日實施。

本次修正「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參、「進口貨物通關作業基本規定」八、「進口報單各欄位填報說明」第二十八項第(7)款。

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傳送進口產地證明書者,須經由通關網路辦理傳輸;申請使用無紙化產地證明書,須於「主管機關指定代號」欄填報原產地證明書號碼:文數字十四碼。

新增「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陸、「進口通關使用表格、訊息之作業規定」六十八、(XML)ECO01進口電子產證訊息、六十九、(XML)E-CO02進口電子產證處理回覆訊息(通關網路公司適用)。

新增「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十六、不受理報關原因,不受理報關原因項目代碼B77,代碼意義為「電子產證號碼有誤或電子產證統一編號欄與進口報單不符」。

進口整套機器設備拆散、分裝,申請按「整套機器設備應列之稅則號別徵稅」者,最好在進口前事先申請核准,並於報關時檢附核准函影本。
  2009-8-10  (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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