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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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主動退還溢徵貨物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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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稅局昨天表示,自今(九十八)年二月六日起,凡曾經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報運進口內圈直徑在十七吋以上之橡膠輪胎,經按稅率一五%課徵貨物稅之案件,將由該局主動辦理退還溢徵五%之貨物稅。另為免遺漏,並自即日起接受納稅義務人申請核退溢徵之貨物稅,以維權益。
基隆關表示,以往進口人於報運內圈直徑在十七吋以上,且非使用於大客車或大貨車之橡膠輪胎進口時,該局均按稅率一五%課徵貨物稅,徵納雙方並無爭議。惟財政部賦稅署於今年二月六日函釋,凡內圈直徑在十七吋以上之橡膠輪胎,即應課徵一○%之貨物稅,尚不依其進口後之實際用途作為課稅認定標準。該函釋因造成海關執行上疑義,基隆關於陳報上級機關核復期間,對於該項案件,仍循例按稅率一五%課徵貨物稅,納稅義務人亦據此辦理。
日前,基隆關已接獲關稅總局核復,該類案件仍應本於職權,依財政部賦稅署發布之函釋辦理。基隆關稅局局長呂財益已指示,統由該局五堵分局列印該項貨物稅清表,分送各通關單位主動辦理退還溢徵之貨物稅。
另為免遺漏,自即日起亦接受納稅義務人申請核退溢徵之貨物稅。至於溢徵之營業稅,依海關代徵營業稅稽徵作業手冊規定,進口人可向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或申請退還,海關不予代辦核退。
2009-7-29 (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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