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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進口艙單更正暫存檔 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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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海關對於海運進口艙單辦理更正作業,除已有密報、通報或機動巡查隊註記及已銷艙者,仍採書面人工方式處理外,運輸業者得以電子資料交換(EDI)方式先行傳輸艙單更正資料至海關艙單更正暫存檔後,再以書面方式向海關申請核准,將可節省運輸業者鍵輸費的支出。

關稅總局表示,海關電腦系統設置艙單更正暫存檔,由於更正資料係由運輸業者所傳輸,爰免徵收報關文件鍵輸費。根據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八條規定,向海關遞送之書面報單、艙單或其他報關文件,需由海關代為輸入電腦者,應徵收報關文件鍵輸費,艙單每份按頁徵收新台幣二百元,不滿一頁者仍以一頁計徵。由於運輸業者在遞送書面艙單更正單及文件至海關並經核准後,承辦人是直接由電腦畫面執行轉檔作業,將暫存之艙單資料轉入正式艙單檔,因此免徵收鍵輸費。

關稅總局表示,本次海關於通關電腦系統中建置艙單更正暫存檔,除可節省運輸業者鍵輸費支出,亦可提升更正作業效率,尤其在更正資料量大時,更凸顯其效益。惟更正艙單如係因逾時辦理等違章情事時,仍應依關稅法及「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2009-7-15  (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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