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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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貿港區業務交部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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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案經立法院會於上(六)月三讀通過後,已大幅修正放寬稅賦、關務、原住民僱用等重要項目,自由貿易港區事業未來也將有更大的自主空間。為強化自由港區發展及後續執行力,本次修法已特別明訂交通部為主管機關,行政院將請交通部以海空港主管機關統籌政策推動、招商協調及營運管理等業務,創造更優質的經貿特區。

行政院經建會法協中心指出,自由貿易港區政策自規劃推動迄今,除積極發展自由貿易,亦發展出「多國加值併貨」、「國際物流配銷」、「檢測維修服務」等多樣態營運模式,交通部在兩岸政策鬆綁關鍵時刻,接手主政自由貿易港區,除了可以在兩岸海空運直航的模式下,將整合創新更多的兩岸分工的運籌模式,同時在自由貿易港區原有基礎上,亦可全力發揮「航空城政策」,為台灣海空港經濟效益再創新局。

自由貿易港區政策至九十七年度底完成試行階段,也為台灣進出口貿易創造出供應鏈型態。根據統計,四海一空自由貿易港區總土地面積為一一一七公頃,已有九十五家業者進駐營運,進出口貨物量達一三八萬噸,進出口貿易值為新台幣一一三一億元,在兩岸開放直航後,即使金融海嘯未退,自由貿易港區今年一至五月貿易值亦達四四四億元,經建會預期後續貿易額將持續成長。

我國近年全力推動自由貿易港區政策,經建會於空、港管制區或毗鄰地區劃設「境內關外」區域,除簡化貨物、人員進出程序,並免除相關稅費課徵,以新的營運型態創造物流轉運及高附加價值加工製造利基。推動近六年來,「四海一空」自由貿易港區已逐一成立,基隆港、高雄港、台中港、台北港等自由貿易港區亦分別營運。經建會法協中心指出,為協助企業發展空運運籌經營模式,使我國成為國際供應鏈重要樞紐,桃園航空貨運園區將轉型為空港自由貿易港區。該港區自九十五年營運以來,已開創多元國際物流空運模式,創造多項商機。
  2009-7-6  (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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