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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攬公會保安控管人訓練人氣旺新制明年上路,業者搶認證加速通關(200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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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台北市航空貨運承攬公會昨日於民航局國際會議廳舉行「保安控管人訓練」課程,上午理事長鮑學超特別針對航空保安前瞻、航空保安企劃進行解析。由於航警局九十五年六月一日已完成「保安控管人保安計劃」範本,宣告承攬業為保安控管人,並將自九十七年起客運班機載運非經保安控管人確認之空運貨物,實施百分之百的安檢作業,經上課(保控管人訓練)定為RA身份後,進出口貨物抽驗比率則僅為千分之五,利貨物加速通關。

台北市空攬公會昨舉行的九十六年「保安控管人訓練」第七梯次課程為期兩天,也是本年度最後一次的課程,吸引大批業界參訓。

根據統計,航空貨運承攬業者獲得保安控管人之認證已逾百家,為輔導相關航空貨運承攬業者順利成為保安控管人,民航局與台北市航空貨運承攬公會及航空警察局合作,分別於今年四月起,陸續開班授課,進行保安控管人的訓練課程。包括洋基通運、萬德企業、美亞捷運等逾百家航空貨運承攬業者已獲航警局認證為保安控管人。

依據國際民航公約第十七號附約規定,除非是由保安控管人所交運已採保安控制之貨物,或經由其他適當之保安控制措施,否則不得於客運航班上載運航空貨物或郵件。目前我國航空器載運之出口貨物中,除快遞貨物及航空郵件係經航警局全面安檢外,其餘一般出口貨物係以抽檢方式進行檢查。

我國國際線航空貨物運量由於相當龐大,其中九十五年度進、出、轉口貨運總量即已超過一百七十五萬公噸,其中一般出口貨物亦超過六十萬公噸,且超過一半以上係由客機載運,因此若採全面安檢方式,將對航空貨物通關效率產生嚴重衝擊,為兼顧國際間航空貨物保安要求及空運貨物運送時效,另為提升航空貨運業者競爭力,民航局在參考國際間作法,規劃建立保安控管人制度,即航空貨運承攬業者得向航空警察局申請保安控管人之認證,除獲得保安控管人認證之業者所交運已經保安控管之貨物外,其餘須由客機載運之貨物,須經航空警察局全面檢查,且相關規範已納入今年七月間修正公布之民用航空法中。

保安控管人制度成為全球共同規範,已勢不可檔,目前世界各國除歐盟、美國、加拿大與澳洲等國均已實施保安控管人制度外,亞洲部分的香港亦自八十九年起率先實施,日本則自九十五年起實施,其餘各國亦正規劃及推動相關制度。
  2007-12-13  (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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