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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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低價紡品進口 築牆防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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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全球紡織品貿易自由化,避免大陸低價紡品衝擊,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昨(2)日表示,「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將增訂大陸紡品專章,以建立進口救濟防火牆。
貿調會指出,未來三年內,也就是2008年底前,只要國內紡品遭到大陸進口紡品的「市場干擾」或有「市場干擾」之虞,即將啟動防衛措施,對大陸紡品提高進口關稅或限制進口等特別防衛措施。

貿調會官員指出,經濟部已經完成「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修正草案,並報行政院核定中,行政院可望在近期內儘速核定,公告實施。

貿調會指出,依據世界貿易組織 (WTO)「紡織品及成衣協定」規定,全球紡織品自今年元月一日完成自由化,惟對大陸的「紡織品進口救濟專章」則實施至大陸入會後三年,即至2008年12月31 日止,因此,我國身為WTO不應放棄該項權利。

官員說,依據現行「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規定,一旦國內貨品因為市場開放造成「嚴重損害」或有「嚴重損害之虞」,均可依據進口救濟辦法進行救濟,但增訂的大陸紡品專章,則認為只要大陸進口紡品對國內造成「市場干擾」或有「干擾之虞」,均可提出進口救濟。

經濟部評估,大陸紡織品在全球市場的地位及滲透力,已引起不少紡織品進口國擔心市場為大陸取代,包括美國等主要紡織品進口國則紛紛利用中國大陸入會承諾對中國大陸紡織品所採特別防衛措施,台灣身為WTO會員國當然有權循例援用。
  2005-1-3  ( 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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