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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國進口汽車政策四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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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和中國相關產業政策,自2005年1月1日起,中國進口汽車政策將有四個方面的變化,包括取消進口配額管理、進一步降低進口關稅、取消進口汽車保稅和實行品牌銷售。
按照承諾,2005年1月1日起,中國將取消實行了20年的汽車進口配額管理。配額管理取消後,在中國汽車產業國際競爭力仍然較弱的情形下,為有效監測汽車進口情況,營造規範、有序的中國汽車市場,中國商務部決定自2005年起,對汽車產品施行自動進口許可管理。實行了多年的進口汽車審批制改為自動登記制。
中國稅務總局宣佈,從2005年1月1日起,將汽車進口關稅下調至30%,這是加入世貿組織後中國第四次下調汽車進口關稅。根據承諾,中國將在2006年7月1日前將汽車進口關稅降至25%。目前中國3升以下和3升以上的進口汽車關稅稅率分別是34.2%和37.6%。2005年1月1日統一降到30%,2006年1月1日再降到28%,2006年7月1日降到25%的目標稅率。
經中國國務院批准,中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佈並於2004年6月1日實施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取消了實行多年的進口汽車保稅政策。從2005年起,所有進口口岸保稅區不得存放以進入中國市場為目的的汽車。取消汽車保稅業務後,進口汽車一到口岸就必須納稅報關。
根據《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的有關規定和即將推出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中對汽車品牌銷售所作的規定,中國商務部《汽車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證簽發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申請進口汽車用於銷售的,需提交汽車品牌經銷授權證明材料。從2005年起,只有得到外國汽車廠家授權的企業才有資格進口和銷售進口汽車。
2005-1-3 ( 中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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