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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2005年起對七大類紡織品徵收出口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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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關總署提供的最新資訊,從2005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止,中國對全球出口的外衣、裙子、襯衫、褲子、睡衣、內衣等7大類33個敏感類別的148個服裝稅號,採取從量計徵方式加徵出口關稅的過渡性臨時措施。
中國海關總署關稅徵管司負責人表示,在徵收稅率上充分考慮了企業的承受能力,在徵稅計算簡便的前提下,合理設定稅率結構,對不同價格的出口產品設立不同的稅負。對以件(套、條)為計量單位的商品,價格相對較高的,稅率定為0.3元(人民幣,下同)/件(套、條),價格相對較低的,稅率定為0.2元/件(套、條);以重量為計量單位的商品,稅率定為0.5元/千克。經測算,平均稅負水準為1.3%。
該負責人稱,這種稅率結構對質次價廉的商品壓力較大,對質優價高的商品壓力較小,能達到高附加值產品出口稅負相對較低、低附加值產品出口稅負相對較高的效果,從而鼓勵高附加值產品出口,以實現優化中國紡織品出口結構的目的。同時,為保證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簡化稅制,將對一般貿易和加工貿易採取同等課稅政策,對一般貿易、邊境小額貿易、易貨貿易等9種監管方式下徵收出口關稅。
該位負責人指出,作為中國經濟宏觀調控的手段,關稅具有透明度高、公正、公平的優點,可以發揮稅收的調節功能,促進結構優化。中國主動徵收出口稅,透過完善關稅結構,優化稅率,可以促進有效競爭,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推動紡織業出口增長方式轉變,加速技術改造和產業結構的調整,提高和加強中國紡織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保持紡織業的可持續發展。有利於提高出口價格,儘量避免出口量增價跌的現象。同時,也有利於消除一些國家的疑慮,創造自由、寬鬆的良好貿易環境。
  2004-12-30  ( 新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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