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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明起增D43出口不受理原因項(200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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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配合「貿易便捷化」作業,關稅總局公告新增的「通關作業及統計作業代碼」十六、不受理報關原因項目(二)出口不受理報關原因項目代碼D43「簽審案件所需申報之資料不應空白」,將自明(十五)日起上路。
明(十五)日起,出口應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許可之放射性物質等物品(輸出規定代號「541」對應之海關進口稅則號別貨品),應以「簡5203A」或「簡5203S」出口報單格式訊息傳送,並於規格欄位填報該會簽審案件所需申報之規格,如未申報者或以「簡5203」舊出口報單格式訊息傳送者,海關將不予收單,不受理報關原因項目代碼為D43(簽審案件所需申報之資料不應空白)。
至於「簡5203」舊出口報單格式訊息無規格欄位,報關業者應更新報關軟體,以利報關。
2007-9-17 ( 台灣新生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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