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標題:
小三通轉運出口至大陸切勿違規中轉以免受罰
 
本文: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基隆關稅局表示,台灣地區物品經由小三通轉運出口至大陸地區應循通關管道報關出口,切勿違規中轉以免受罰。為防杜地下違規中轉情形,該局馬祖辦事處己經常利用各種場合宣導政府政策,並籲請馬祖鄉親及台商依規定循通關管道報關出口。

 大陸地區福建台商所需之台灣地區物品經由小三通轉運出口至大陸地區,出口貨物離岸價格(以FOB計價)美幣十萬元以下者,得免附台商自用切結書,且轉運物品,應先運至金門、馬祖兩岸通航港口,並經當地海關完成通關程序後,始得輸出至大陸地區。為免遭受處分,應循通關管道報關出口,切勿違規中轉。
 該局表示,馬祖地區除福澳港區定位為小三通兩岸通航港口外,其餘白沙、猛澳、青帆、中柱等四座港域碼頭仍屬國內港口,依現行規定,進、出口貨物中轉通關仍應至福澳港辦理通關程序。
  2007-9-7  ( 台灣新生報 ) 
 
 
   
   
 
相關網站連結
  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5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