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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簡化核發出口報單副本 海運三十日起上線實施 空運十月三十一日起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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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關稅總局宣布,為簡化出口報單副本核發作業及加強便民服務,經海關電腦核列C1(免審免驗通關)免補送出口報單而需申請出口報單副本者,改由電腦自動列印,海運系統將自本(八)月三十日起上線實施,空運系統則預定自十月三十一日起上線實施。
關稅總局表示,海關出口報單副本之核發,依現行作業規定,經海關電腦核列為C1免補送報單而欲申請出口報單副本者,廠商或報關業者須先繕具出口報單副本申請書及由電腦套打列印之報單正、副本,經海關補收單、電腦審核後,再由簽證關員核對報單副本與正本無訛後予以核發,作業手續繁複,費時費力。為簡政便民,關稅總局決定簡化C1出口報單副本核發作業,經海關電腦核列C1免補送出口報單而申請出口報單副本者,改由電腦自動列印。
C1免補送出口報單申請第四聯(退內地稅用聯)及第四聯(出口證明用聯)出口報單副本者,關稅總局規劃可依廠商申請之聯別及格式選擇由電腦自動列印出口報單副本,同時出口報單副本申請書列有三種核發格式。A式:全部報單資料與正本資料完全相符;B式:金額欄空白,其餘資料與正本相符;C式:金額欄及買方欄空白,其餘資料與正本相符,申請人可選擇需要之核發格式申請出口報單副本。
2007-8-30 ( 台灣新生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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