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標題:
阿根廷對中國部份產品採取非關稅貿易障礙措施
本文:
作者:駐阿根廷代表處經濟組
公布日期:民國96年08月22日
類別: 全球商情
摘要:
資料來源及時間:阿根廷各大報96年8月21日
根據阿根廷各大報報導指出,阿根廷Kirchner總統於本(2007)年8月17日在總統府接見阿根廷相關產業公協會及業界代表後,當場宣布對中國大陸產製之塑膠及紡織製皮箱、皮包、皮夾與皮帶等類產品、紡織品、鞋類及其鞋面、輪胎內外胎、玩具、腳踏車及其零組件、電子產品、資訊產品、手錶、手工具及五金產品等11項產業相關產品採取非關稅貿易障礙措施,主要為保護當地相關產業及防止不公平之貿易競爭。
目前阿國政府採取之措施如下:
(一)立即對鞋面、塑膠及紡織製皮箱、皮包、皮夾與皮帶等類產品之進口採取「非自動輸入許可證」措施,進口商須向阿根廷經濟暨生產部工業總司申請妥該許可證,始准辦理進口手續,此措施可能延緩產品之進口達120天。
(二)輪胎內外胎之進口方面,進口商須向阿根廷經濟暨生產部工業總司申請妥「汽車零件安全品質許可證明(Certificado de Homologacion de Autopartes de Seguridad(C.H.A.S.))」,始准辦理進口手續。
(三)對紡織品、鞋類、玩具、腳踏車、資訊產品、電子產品、手錶、手工具及五金產品僅限定自阿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港口、EZEIZA國際機場、Paso de los Libres Cordoba 及Rosario等地海關申辦理進口。此外,針對上述產品之安全與衛生品質及進口文件(含商業發票正本及其西班牙文譯本)執行嚴格管控。
目前該措施雖係針對中國大陸產品,惟來自印度、泰國、南韓、北韓、菲律賓、香港、馬來西亞、台灣、印尼、越南、新加玻、柬埔寨、巴基斯坦及孟加拉等其他亞洲國家之產品亦受波及,因缺少需申辦之特定文件,上千個貨櫃停滯在鄰近國家港口,無法進入阿國海關領域,申辦進口。阿國政府將在政府公報上陸續公告決議,宣布較為明確之資訊。
2007-8-29 ( 駐阿根廷代表處經濟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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