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標題:
公告經海關電腦核列通關方式為C1免補送報單而欲申請出口報單副本者,改由電腦自動列印,並自本(96)年8月30日起正式實施。
 
本文:
依據:財政部關稅總局96年8月9日台總局徵字第0961014885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揭以電腦自動列印核發出口報單副本僅限於通關方式為C1,且免補送書面報單案件。至於C1應補送書面報單案件與C2、C3通關方式案件相同,仍由貨物輸出人或其委託之報關業者自行檢附報單副本,向出口審核單位投單處理後,經出口簽證單位審核與報單正本無訛,以人工作業方式核發。
二、C1免補送書面報單案件,貨物輸出人委託之報關業者向本局申請出口報單副本,應填具「出口報單副本申請書」向出口簽證單位提出申請。
  2007-8-29  ( 財政部關稅總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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