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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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宣布自7月1日起調整2,831項產品出口退稅率
 
本文:
資料來源: 國貿局 新聞稿
民國96年6月29日

摘要:

中國大陸於2007年6月19日公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從7月1日起,調整出口退稅政策。此次出口退稅政策係自2004年調整以來規模最大、調降範圍最廣,計調整2,831項產品(約占中國大陸海關稅則產品總數37%),其中,取消10類產品之出口退稅(原退稅率為13%)、調降15類產品之出口退稅率由13%至5%?11%及將10項產品之出口退稅改為出口免稅等,主要內容如下:
一、 取消553項之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之出口退稅:如瀕危動植物及其製品、礦產品、化工產品、金屬碳化物和活性碳產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製品(如免洗筷)、一般普碳焊管產品(石油套管除外)、有色金屬加工產品及分段船舶和非機動船舶。
二、 降低2268項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產品之出口退稅率:如塑料、橡膠及其製品、其他皮革毛皮製品、紙製品、服裝、鞋帽、雨傘、羽毛製品、陶瓷、玻璃、部分鋼鐵製品、其他卑金屬及其製品、摩托車、自行車、家具、鐘錶、玩具和其他雜項製品、部分木製品及黏膠纖維。
三、 調整10項商品之出口退稅改為出口免稅:花生果仁、油畫、雕飾板、郵票和印花稅票。
四、 未設置過渡期:為避免出口廠商在過渡期內簽訂假契約或搶出口,因此本次調整出口退稅政策未設置過渡期,俾有效抑制出口。
(新聞稿全文詳見附件檔)

附件:960629大陸調整出口退稅新聞稿.doc
http://ekm92.trade.gov.tw/BOFT/ekm/browse_db/OpenFileService_CheckRight.jsp?file_id=67717&context=sqlserver
  2007-7-23  ( 國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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