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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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貨櫃申報不具體、不明確或有其他可疑者改以拆櫃進倉查驗通關
 
本文:
資料來源: 關稅總局 新聞稿
民國96年6月12日

  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表示:關稅總局於96年5月23日召集各關稅局開會研商加強查緝走私事宜,會中決議,各關稅局對於雜貨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拆櫃進倉查驗:
一、 申報不具體者。
二、 裝箱單或裝櫃明細不明確者。
三、 實際貨主為2個以上不同公司者。
四、 產地申報可疑者。
五、 已發現或經通報不符者。
  該局表示,鑒於海運雜貨櫃易夾藏偽、禁藥、管制貨物、侵害智慧財產權等物品,為防杜不法廠商以虛報、夾藏等方式逃避管制,逃漏關稅,關稅總局開會決議,要求各關稅局除加強橫向聯繫外,並採取一致作為,對於雜貨櫃有上述情形之一者,一律拆櫃進倉查驗,該局籲請報關業者及廠商配合辦理。
  2007-6-25  ( 關稅總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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