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標題:
公告自即日起變更「限制輸出貨品、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彙總表中」CCC3706.10.31.00-2「35公釐國片正片,第一拷貝」等23項貨品之輸出規定「572」內容。
 
本文:
摘要: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96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貿服字第 09670075760號
附件:如文(計3頁)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變更「限制輸出貨品、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彙總表中」CCC3706.10.31.00-2「35公釐國片正片,第一拷貝」等23項貨品之輸出規定「572」內容。
依據: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8條及行政院新聞局96年4月14日新影三字第0960004877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揭CCC3706.10.31.00-2「35公釐國片正片,第一拷貝」等23項貨品之原列輸出規定「572」內容「電影片無論正負片或聲帶,憑行政院新聞局同意文件及鉛封證明由海關直接驗放,如屬教學電影片,應憑行政院新聞局出具之不列管證明文件通關放行」,變更為「電影片無論正負片或聲帶,應檢附行政院新聞局同意文件,如屬教學電影片,應檢附行院新聞局出具之不列管證明文件。」
二、檢附貨品輸出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如附件。

附件:貨品輸出規定變更明細表WK-0967007576-0-A.PDF

http://ekm92.trade.gov.tw/BOFT/ekm/browse_db/OpenFileService_CheckRight.jsp?file_id=66176&context=sqlserver
  2007-5-1  ( 國際貿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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