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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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第96033號:自96年4月9日起,T1、T2轉運申請書如委由無長期委任關係者連線報關,海關將不受理
本文:
基隆關稅局表示,為配合實施T1、T2轉運申請書無紙化作業,關稅總局業已公告修正「貨物通關自動化報關手冊」拾參、「轉運貨物通關作業基本規定」及拾肆、「轉運通關使用表格、訊息之作業規定」部分內容,並自96年4月9日起施行。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一、 T1轉運申請書准由科學園區廠商與報關行辦理委任關係,報關業傳輸轉運申請書時,應於「統一編號」欄位申報園區廠商統一編號,藉此資料與報關行箱號比對其委任關係。
二、 T1、T2轉運申請書以連線報關經邏輯檢查若無長期委任關係者,海關即回復訊息「T09船公司委託報關行連線報關無長期委任」,不受理報關,請改以未連線方式辦理,繕具書面格式並檢具個案委任書遞交海關人工鍵檔。
該修正內容,關稅總局於本(96)年3月13日公告自本(96)年3月20日起施行,惟為利業者有充裕時間辦理長期委任,延至本(96)年4月9日起施行。該局籲請廠商及報關業者配合辦理,俾利貨物加速通關。詳細修正內容,可進入關稅總局網站(http://web.customs.gov.tw)點選「電子公布欄」項下之業務公告/ 台總局徵字第0961006332號公告查詢。
2007-4-10 ( 財政部關稅總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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