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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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港區廠商批評通關規定嚴苛 海關說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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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自由貿易港區通關作業的相關規定,遭進駐自由貿易港區廠商質疑事事要申報與保稅作業無異,及帳冊要會計師簽証,比保稅工廠還嚴格,及按月彙報條件太繁瑣等不利招商的批評,海關提出說明。

海關解釋,自由貿易港區為境內關外,與保稅區作業最大區別在於其貨物進出國境僅需向海關通報,並無實質的邊境管理及通關程序,海關本身自認為可說是十分便捷。

海關還提到,但其與國內貨物交流始須辦理通關程序 ,與保稅區貨物於進出國境,即需辦理通關程序明顯不同。

另對業者提到帳冊要會計師簽証,比保稅工廠還嚴格,海關認為自由港區事業每年應委由會計師會同理年度存貨盤點 ,並於盤點後一個月內,將經簽証的盤存清冊及結算報告表送海關備查,並非帳冊均需經會計師簽証。

另對廠商反映按月彙報條件太繁瑣,海關也說明,按月彙報的條件分為廠商資格及貨物種類,有關貨物種類的限制,辦法中規定七款特殊貨不得申請外,其餘貨物均得申請按月彙報,另廠商資格條件部分貨物輸往保稅區,或自保稅區輸入,須該保稅區廠商具有按月彙報資格者始得辦理,自課稅區輸入者無資格限制。
  2006-11-16  ( 中華電子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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