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標題:
預告CCC0804.50.20.00-3「芒果,鮮或乾」等6項貨品(詳附件)修正為「出口目的國為日本者,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同意文件;惟重量在5公斤以下且以樣品方式,免檢附該同意文件」。
 
本文: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95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 09520023440號
主旨:預告CCC0804.50.20.00-3「芒果,鮮或乾」等6項貨品(詳附件)輸出規定代號「445」內容「出口目的國為日本者,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同意文件」修正為「出口目的國為日本者,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同意文件;惟重量在5公斤以下且以樣品方式(例如標示SAMPLE OF NO COMMERCIAL VALUE)出口至日本之冷凍果品,免檢附該同意文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
公告事項:
一、機關:經濟部。
二、依據:貿易法第11條。
三、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二)地址:台北市湖口街1號
(三)電話:02-23977364
(四)傳真:02-23970522
(五)電子郵件:boft@trade.gov.tw
貨品輸出規定變更明細表
項次 CCC號列 貨品名稱 原列輸出規定 改列輸出規定
1 0804.50.20.00-3 芒果,鮮或乾 445 445※
2 0807.20.00.00-1 鮮木瓜 445 445※
3 0810.90.10.10-7 鮮荔枝 445 445※
4 0811.90.22.00-4 未加糖或未加甜味料之冷凍荔枝 445 445※
5 0811.90.24.00-2 未加糖或未加甜味料之冷凍芒果 445 445※
6 0811.90.27.00-9 未加糖或未加甜味料之冷凍木瓜 445 445※
輸出規定代號說明:
(空白) 准許(免除簽發許可證)。
445 出口目的國為日本者,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同意文件。
445※ 出口目的國為日本者,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同意文件;惟重量在5公斤以下且以樣品方式(例如標示SAMPLE OF NO COMMERCIAL VALUE)出口至日本之冷凍果品,免檢附該同意文件。
  2006-10-14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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