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標題:
公告自本(95)年10月1日起變更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7213.91.10.00-7「熱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條及桿,繞成不規則捲盤狀,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圓橫斷面直徑小於14公厘者」等15項貨品之輸入規定。
 
本文:
一、旨揭CCC7213.91.10.00-7「熱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條及桿,繞成不規則捲盤狀,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圓橫斷面直徑小於14公厘者」等15項大陸物品,前經本局於本年3月底公告限期開放進口至本年9月30日止,爰自本年10月1日起,該等15項大陸物品之貨品輸入規定由MP1變更為MW0。
二、嗣後廠商如有需要進口旨揭貨品,得敘明理由依據本局85年12月20日貿(85)一發字第14506號公告「其他經主管機關專案核准之物品」之輸入條件(如附件1)向本局專案申請辦理。
  2006-9-21  ( 國際貿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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