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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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再次公告對我雙酚A產品展開反傾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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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商務部於(95)年8月30日發布公告,決定自該日起對自台灣、日本、韓國及新加坡進口的雙酚A産品進行反傾銷調查,被調查產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稅則號列為 29072300一項。雙酚A産品主要用於製造高分子材料如環氧樹脂、聚碳酸酯、聚碸樹脂、酚醛不飽和樹脂、聚醚酰亞胺等,或用來製造聚氯乙烯熱穩定劑、增塑劑、橡膠防老劑、農用殺菌劑、油漆、紫外線吸收劑等方面。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指出,本案為中國大陸對我國產品提出反傾銷調查的第11起案件,為第2次對雙酚A產品展開反傾銷調查。據瞭解,中國大陸前曾於93年5月12日公告對自日本、俄羅斯、新加坡、韓國和我國進口之雙酚A産品進行反傾銷調查,惟在展開調查之初,其產業界對於雙酚A產業是否遭受實質損害之看法不一,在中國大陸下游產業積極針對本案的公共利益和實質損害等節提出抗辯,以及各界相繼提出無損害論述等情況下,申請人遂於去年(94)年9月28日,以該案調查以來中國大陸雙酚A產品市場秩序已有所規範,已達到其提出反傾銷調查及要求採行反傾銷措施之目的等為由,向中國大陸商務部提出撤案申請,並要求終止調查,該部依據其反傾銷條例第27條規定於同年11月7日決定自公告日起終止本案之調查。
依據中國大陸海關統計,94年中國大陸自我國進口涉案產品總金額及重量分別為1.23億美元、7萬9千公噸,在大陸進口市場占有率為28%(如以重量計,則為28.4%),為中國大陸最大進口來源。95年1至3月中國大陸自我國進口涉案產品總金額及重量分別為0.47億美元、4萬1千公噸,在大陸進口市場占有率增至40%(如以重量計,則為42.5%)。
由於中國大陸為我雙酚A產品之主要出口市場,且對大陸出口金額持續成長(根據我國海關統計,94年我雙酚A產品對大陸香港出口額比重為38.1%,95年1至3月增至60.1%),預料將對我業者產生影響。貿易局已轉知我業者是項訊息,並將提供相關協助包括:
一、資訊提供:陸續蒐集中國大陸反傾銷法規及程序等資料,彙整中國大陸對各國展開反傾銷調查情形,及廠商應訴經驗等資訊,建置於貿易局網站供民眾查詢。
二、補助費用:貿易局每年均編列預算,以補助我國業者公會聘請律師、會計師及顧問進行答辯與因應之部分費用,業者可透過相關公會向貿易局提出申請。
觀察近年來中國大陸執行反傾銷調查情形,通常一經立案展開調查後,大部分均為裁定傾銷成立之結果,並採行臨時反傾銷措施。而反傾銷措施一旦實施,長達5年,對我國業者在大陸市場競爭力將造成影響,貿易局呼籲本案涉案業者宜即刻進行評估,積極參與應訴,俾爭取對己身最有利之判決。
2006-9-1 ( 國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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