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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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政府決定不對我聚酯加工絲產品課徵臨時性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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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表示,韓國財政經濟部頃於本(95)年6月1日正式公告決定不對我輸韓「聚酯加工絲」產品課徵臨時性反傾銷稅。
依據韓國財經部前述公告,韓國貿易委員會(Korean Trade Commission, KTC)係於去(94)年11月21日針對台灣、馬來西亞及中國大陸之聚酯加工絲產品展開反傾銷調查,該會於本年4月17日公告初步調查結果,其中我涉案廠商獲判6.64%至18.43%不等之傾銷差率。本案嗣經韓國財經部就調查對象、產品範圍、對關連產業之影響及貿易爭端等綜合考量後,研判有必要再進行更嚴謹之調查,乃決定暫緩課徵臨時反傾銷稅。未來將俟KTC最終判決後,再決定及公告是否課徵反傾銷稅,我方對於韓方之決定感到欣慰。
本案在韓方反傾銷調查展開前,貿易局分別透過駐韓國代表處經濟組及駐台北韓國代表部,表達希望韓方排除對我涉案產品展開調查。另於本案初判後,貿易局黃局長隨即前往駐台北韓國代表部洽晤吳相式代表表達我方之關切,要求韓方在本案爭議釐清前,勿對我涉案產品採行臨時性反傾銷措施。
隨後於5月22日,貿易局徐副局長復銜命率團赴韓分別與KTC及財政經濟部就本案舉行雙邊會談。我方於會談中強調,我商對於KTC初判結果感到不滿,強烈要求政府對韓國採取反制措施,爰促請韓方基於近年來韓國對台貿易出現巨額貿易順差、課徵反傾銷稅將拉高韓國布類產品生產業者之成本、以及因課徵而產生之行政成本等考量,誠摯呼籲韓方不對我產品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查我國每年輸銷韓國聚酯加工絲產品金額達3,800萬美元左右,韓商利用這些原料加工製作成布類產品回銷我國每年金額約達9,600萬美元。韓方之決定有助於維持兩國產業上、下游之國際分工關係,讓彼此產業均蒙其利。
本案韓方原則上於初判(本年4月17日)公告後4個月內進行終判(約於本年8月下旬前)。貿易局籲請我涉案廠商重視韓方展現之善意,充份配合調查。貿易局並將於近日內邀集國內相關廠商共同研商後續回應調查,並及早因應準備韓方調查單位來台進行實地查證等事宜,俾使韓方作出有利於我之最終判決。
2006-6-6 ( 國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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