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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關稅局查獲旅客攜帶2,000個MP3企圖闖關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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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關稅局本(95)年3月9日晚,於搭乘泰國航空公司TG-630班機自香港入境之本國籍童姓等4位旅客行李內查獲未申報插卡式MP3合計2,000個,該局已依規定予以查扣候處。
台北關稅局說明,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入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填報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並請經「紅線檯」通關:
1、持暫准通關證進口貨品。
2、菸、酒逾免稅限量(菸1條、酒1公升)。
3、行李物品之總值超逾新台幣2萬元。
4、外幣現鈔逾美金1萬元。人民幣超逾2萬元。
5、新台幣超逾6萬元。黃金價值逾美金2萬元。
6、水產品、動植物及其產製品。
7、不隨身行李(後送行李)。
8、其他須申報事項或不明海關規定者。
該局特別提醒旅客注意,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7條第3、4項規定:入境旅客對其所攜帶行李物品可否經由綠線檯通關有疑義時,應經由紅線檯通關。經由綠線檯通關之旅客,海關認為必要時得予檢查,除於海關指定查驗前主動申報或對於應否申報有疑義向檢查關員洽詢並主動補申報者外,海關不再受理任何方式之申報。如經查獲攜有應稅、管制、限制輸入物品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者,依海關緝私條例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辦理。
2006-3-13 ( 台北關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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