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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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關稅局在無密報情形下查獲空氣槍8枝,績效再添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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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關稅局快遞機放組於本(95)年3月6日下午16時許於長榮空運倉儲公司快遞專區,利用X光儀篩檢長榮第BR0601號航機班次載運進口之快遞貨物時,發現乙袋貨物於X光儀螢幕呈現影像可疑,經會同報關人開箱查驗後,為空氣槍8枝,當場即予查扣,並將涉案物品移送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繼續偵辦。
台北關稅局表示,該批貨物原申報為ORNAMENT,經查驗結果實際來貨為空氣槍8枝。不肖業者利用快遞貨物快速通關之便,常心存僥倖,企圖走私具殺傷力之空氣槍、海洛因、K他命毒品及涉侵權之盜版電影光碟片、任天堂遊戲卡、仿冒皮件、手錶、記憶卡等,惟仍逃不過海關之查緝。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規定,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空氣槍,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

台北關稅局重申嚴加查緝走私不法之決心,並籲請快遞業者及納稅義務人誠實申報,以免觸法,並歡迎各界檢舉不法,共同打擊犯罪,維護國家形象。


  2006-3-9  ( 財政部關稅總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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