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標題:
台北關稅局呼籲旅客切勿走私保育類野生動物以免受罰
 
本文:
台北關稅局表示,旅客攜入保育類野生動物活體或其產製品時,其輸出國或再輸出國為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會員國者,應檢附輸出國或再輸出國管理機關核發之符合該公約規定之出口許可證影本;非會員國者,應檢附輸出國或再輸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產地證明書或同意輸出文件影本,並應填具申請書,檢附相關資料,向進口人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轉請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始得依有關規定辦理輸入或輸出手續。

未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輸入或輸出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活體或其產製品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台北關稅局稱,前經該局查獲旅客企圖闖關走私「畫眉鳥」、「綠繡眼」等96隻活體鳥類,經送請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鑑定結果,其中「畫眉」、「白尾鴝」、「鉛色水鶇」等共9隻屬保育類鳥類,該局已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移相關機關繼續偵辦。

  2006-1-11  ( 台北關稅局 ) 
 
 
   
   
 
相關網站連結
  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5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