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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局將提供「商標權屆滿前通知延展註冊」服務(資料來源: 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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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商標權人之權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將提供「商標權屆滿前通知延展註冊」服務,以提醒商標權人於其商標權期間屆滿前辦理延展註冊。
智慧局表示,商標權期間屆滿,商標權人欲繼續使用註冊商標,可以申請商標權期間延展註冊,而申請商標延展註冊之法定期間為商標權期間屆滿前6個月起至屆滿後6個月止。於期間屆滿前6個月申請,規費為4000元;於期間屆滿後6個月內申請,規費加倍為8000元;如未於法定期間申請延展註冊,商標權則當然消滅。近來常有商標權人向該局反映,因事情繁忙或一時疏忽而未及於法定期間內辦理延展註冊,而導致其商標權消滅;或因逾越商標權期限辦理延展註冊,而須加倍繳納規費,使其權益受損等情形。為解決前述問題,智慧局將採行下列措施以為因應:
自本(94)年12月份起,於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tipo.gov.tw)公告商標權期間即將屆滿商標之相關資訊,以利民眾查詢。此外,針對商標權期間屆滿前2個月尚未核准延展註冊之商標,將以紙本通知單或電子郵件通知商標權人或其商標代理人。
智慧局一再強調,該項通知為提醒性質之便民服務,非其法定職掌業務,鑑於商標註冊十年後相關資訊難免有異動,可預期部分通知恐無法送達,但商標權人不得以未收到該項通知以為抗辯,所以商標權人仍應注意商標權何時屆滿,且於地址或聯絡方式有變更時,應通知該局,以維護自身權益。
針對本案倘有任何意見或疑問,聯絡電話為23767500及23767570。


  2005-12-22  ( 智慧財產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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