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標題:
營業稅退稅劃撥轉帳,快速安全又方便
本文: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業稅退稅可利用劃撥轉帳方式存入營利事業金融機構帳戶,營利事業不需要等待稽徵機關郵寄退稅支票,並免除將支票向金融機構提示兌現手續,以劃撥轉帳方式退稅不但安全、方便,更可比支票退稅方式提早一週以上的時間收到退稅款,有利於企業資金之週轉與調度。
該局指出,營業人有下列三種情況所溢付之營業稅可由所轄稽徵機關查明後退還:
一、銷售適用零稅率貨物或勞務而溢付之營業稅。
二、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
三、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申請註銷登記者,其溢付之營業稅。
設籍於臺北市之營業人可就近向該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索取「營業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或自該局網站/申辦服務及查詢/稅務書表下載/營業稅(網址:www.ntat.gov.tw)下載,填妥後交營業地址所轄分局或稽徵所辦理,俾憑依同意書所載之存款帳戶將退稅款直接撥存,免除領取退稅支票、送存及兌現之不便。
該局提醒申請劃撥退稅之營業人,應以公司或行號名義開立之帳戶為退稅帳戶,以免退稅款無法撥入,而失去劃撥退稅之便利。
(聯絡人:徵收科郭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12)
2005-11-3 (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
相關網站連結
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5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