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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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規費徵收電腦化作業系統已接近完成階段,實施初期將採雙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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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稅局表示:「海關徵收規費規則」部分修正條文業經財政部94年9月29日令頒實施後,已為規費繳納無紙化、透明化奠定執行法據,為利執行規費徵收電腦化作業,在實施初期仍採「規費證」徵收方式,以雙軌作業同步並行,該局擬具相關步驟以茲配合:


一、當關稅總局公告規費證停止使用日起,海關立即責成各代售銀行停售規費證,在此之前,各通關單位如有業務需要以相互調撥方式因應。未售規費證回收由總務單位盤點造冊送交關稅總局辦理銷毀事宜。


二、在公告規費證停止使用日起半年期間,各通關單位將設立單一窗口,將銀行已售出﹙未使用﹚之規費證回收完畢,連同規費證回收申請書存根聯及報表送交會計單位辦理帳務核銷,並由人工作業以普通退稅方式退還款項。


三、為減緩新系統上線所造成的衝擊,該局將於11月1日配合關稅總局在各關區巡迴課程,對關員辦理2梯次﹙上、下午各1場﹚電腦作業教育訓練,在往後之「報關業座談會」、「運輸業、倉儲業、報關業聯合座談會」中亦會加強宣導工作,以避免造成民怨。


  建置稅費繳納系統為關稅總局94年績效目標之一,這項作業系統即將於11月中旬邁入上線測試階段,其徵收規費方式採「先服務、後收費」原則,符合便民旨意,法規修定後,更有助於催收與統計,並可防杜偽造、變造規費證之弊端發生。
  2005-10-26  ( 基隆關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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